一、责任认定书和垫付通知书的区别
1、责任认定书指的是对相关责任进行认定的书面文件,也就是说认定是谁的责任的书面文件。责任认定书一般来讲,都明确了该谁承担相关的责任,承担多少的责任等等。
2、垫付通知书指的是在对其进行垫付之后发出的相关的通知文件,也就是说告知其已经帮其进行垫付的通知文件。
3、垫付通知书收到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归还的义务。
二、交警划分责任之前是否应该垫付
1、车友,在交警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如果需要你垫付部分医疗费用无论是从现在,或者事后解决善后工作,都还是十分必要的。只要是交警还为你下发了医疗费用通知书,就说明此次事故是从人文化来讲,还是从降低严重后果也罢,你方是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责任的大小,还等到认定书下达后再说了。
2、垫付的医药费最新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3、(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4、(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5、(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6、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9、(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10、(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11、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12、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13、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三、在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前需要垫付医疗吗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在责任认定书没出来之前,机动车方有适当垫付的义务;若机动车驾驶员逃逸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费用中应先行划出一部分垫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
3.抢救伤者费用和必要的护理费用;
4.对垫付的费用要保管好相关发票或收据,待公安机关将责任认定书交付后依法分摊主次责任,减少你的损失。以上回答若你找律师咨询至少会收你律师费用200元。记得点赞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