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养老双轨制(双轨制是谁提出来的)

本文目录

  1. 取消退休待遇双轨制
  2. 人社部真的取消养老双轨制吗
  3. 社保双轨制什么时候取消

取消退休待遇双轨制

法律主观:

相信大家都知道,退休工资是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对于退休工资来说,退休工资关系到我们退休以后的生活,所以说退休以后我们是需要有相应的退休工资的,那么对于退休工资来说,它有相应的一些法律的概念。一、什么叫退休工资双轨制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二、退休工资怎么算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组成: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法律客观: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退休金双轨制基本信息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是两轨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退休金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从制度上将中国社会划分了两个类似封建社会的社会阶级,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工规定了达到正常待遇三到五倍的超国民待遇,贬低了企业职工及其他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与尊严,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矛盾,并为青少年的树立良好的职业理想产生了负面影响。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不缴纳或很少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从国家财政支出退休金,所以从本质上来讲,退休金双轨制是一种歧视性的剥削政策,是以剥削所有纳税人为基础的。退休金双轨制发展弊端双轨制,“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为此,不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一些公开场合多次呼吁,强烈要求废止“双轨制”。企业退休人员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是衣食父母,不能因为改革开放把这些“有功之臣”边缘化。没有电力工人全天段保电力,没有石油工人冒着天寒地冻开采石油,没有钢铁工人战高温大炼钢铁,没有煤矿工人冒着生命危险采煤,没有纺织工人的不辞辛苦的劳作,哪有生活缺少不了的基本,哪有中国石油的今天,哪有钢铁大打翻身仗,哪有改革开放的今天。企业职工辛苦一生,一方面为国家战胜贫穷积累了资金,另一方面也梦想在“强国”中能安享晚年。退休金双轨制是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三倍,何以论公平”。政策背景:改革应加大步伐提高保障水平2008年2月29日,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五年过去,五大试点省市改革并无实质进展,几近原地踏步。2011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保部也作出回应,表示将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当年,人社部出台《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明确了职业年金协商方式、个人缴费比例、领取条件、基金管理等内容。201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和救助机制。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提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2012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大幅增加。2147个县(市、区)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334万人参保,641万人领取养老金。2343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3.58亿人参保,9880万人领取养老金,覆盖面扩大到60%以上。解决了500多万名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将312万名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有序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向制度全覆盖迈出重大步伐。2013年1月9日,国务院会议决定,自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是中国连续第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人社部真的取消养老双轨制吗

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这意味着,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将转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社保双轨制什么时候取消

养老金的双轨制,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结束呢?所谓养老金双轨制的意思,它指的是退休人员,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计算养老金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了不同的计算方式,所以说被称之为是双轨制。但其实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就已经有效的改变了双轨制的情形。只不过2014年10月份开始,我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虽然缴纳了机关养老保险,但是本质上来讲,并没有完全按照新的标准来计算养老金,所以说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

在这10年过渡期内,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都采用新办法和老办法相结合的原则,取高保低。也就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的事业单位中人,他可能依然会采用老办法计算养老金,所以说从本质上来讲,我们养老金的双轨制,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们也注意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期仅仅只有10年的时间,从2014年的10月份到2024年9月份,这段时间内会采用新办法和老办法,相结合的原则来计算养老金。

但是到了2024年10月份以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一律采用新办法来计算,所以到那个时候才能够被称之为是双轨制真正意义上的结束。有些人认为是不是双轨制结束以后,从根本上会缩小企事业单位人员之间养老金待遇的差距呢?我们说这个并不会的,养老金待遇的高低取决于自身的参保条件,每个人养老金待遇都和自己的参保条件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而有些人的参保条件比较差一些,那么养老金自然不会特别高,它并不会因为双轨制的结束,而提高自己的养老金。

举个简单的例子,为什么现在的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依然养老金的水平,要明显偏低与机关事业单位呢?这是因为企业单位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会选择最低缴费指数60%来给自己的员工参保,而且在社保税改之前有很多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往往都是这样做的。这从根本上降低了我们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待遇整体水平。

而反观机关事业单位这边,虽然从2014年10月份以来,开始交纳了机关养老保险。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都是严格的根据自己本人的工资为基数,来建立社保的缴费指数,从而奠定了一个较高的平均缴费指数。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还同步建立了职业年金的待遇。有了职业年金以后,就意味着自己退休,能够获得一份补充养老金待遇,这就极大程度上增加了我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而企业单位这边很多企业都是没有企业年金的,所以说养老金待遇本质上,确实比起我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