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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阳光尚城的房子有房产证吗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邢台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是什么
邢台房屋出租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搞好租赁市场管理,整顿管理秩序,保护租赁双方的权利,清楚各自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房屋要实行登记备案和年审核定制度。租赁双方要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下面来具体介绍一下,欢迎阅读。邢台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房屋租赁活动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和年度审验制度。第六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第七条房屋所有人申请《房屋租赁证》,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房屋所有权证明,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房屋租赁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签定租赁合同后,持下列文件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一)房屋租赁证;(二)书面租赁合同;(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第九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并按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第十条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第十一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并在新闻媒体公告遗失说明。房屋出租人应持《房屋租赁证》到原发证机关进行年审。第十二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定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第十三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第十四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第十五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六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第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负责代收代缴。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不按期登记、申领《房屋租赁证》并备案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房屋租赁证》。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并收取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滞纳金为应缴收入1-3‰。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三条各县(市)的房屋租赁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3年6月20日起施行。承租人应爱护房屋的设施和附属设备,不得擅自改装改造,影响原来功能。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房屋全部或是部分转租给他人。必须签订转租合同并到管理部门备案。您可以咨询律师其它问题。
邢台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有吗
目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是没有的,以后不可能哦!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中心或办事处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xxx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租房后,租赁双方到各街道办“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房屋出租备案手续;
2、拿上已经在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等,到市地税局开房屋出租发票;
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相关税费,同时出租人可持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开具开票。
现行国内普通居民住宅租赁税种及税率如下:
国内居民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承租住宅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以上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为出租方,没有另外的发票税存在。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
(1)申请资料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租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2)办理场所: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各市代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4、租赁保障房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另外,租住本市保障房的用户,则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